環境保護
本公司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且於執 行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時,應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引,執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露, 其範疇宜包括:
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排放源為公司所擁有或控制。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輸入電力、熱或蒸汽等能源利用所產生者。
三、其他間接排放: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 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本公司宜統計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 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及將碳權之取得納入公司減 碳策略規劃中,且據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