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內部稽核實施
內部稽核實施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設置

一、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係直屬於董事會,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 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二、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如設置獨 立董事時,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內部稽核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 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一、事前規劃作業
二、實地稽核作業
三、分析研究作業
四、稽核報告作業
五、事後追蹤作業
六、交付查閱、報告及申報作業
七、資料保存

內部稽核事項期後追蹤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與受查單位就年度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檢查 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 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 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二、期後追蹤考核應注意要點:
(一)對於未能解決或未按規定處理重要事項之查證。
(二)對於前次稽核報告糾正及建議事項是否已作適切改進及其改進效果之查證。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檔案下載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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